“我們小區有燈了,大伙晚上不怕摸黑走路,而且還有‘天眼’,‘翹狗兒’也不敢來了。”昨日,大邑縣蘇家鎮香林村的杜雲指著新安裝不久的電燈樂呵呵地告訴記者。
  黨員帶頭 群眾安全感增強
  去年底,蘇家鎮香林村建成了該縣的“小組生”(小規模、組團式、生態化)項目之一,現已入住65戶。入住後,有群眾反映小區的治安問題。3月初,該村將問題反映到鎮上,引起了鎮黨委的重視,在香林村由村黨支部召集黨員和業委會成員開會商討解決問題的方案。“我覺得應該在每家每戶門前安盞燈,一來可以方便晚上過路的群眾,二來有燈光照著小偷輕意不敢來。”會上,業委會成員王中元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該村黨支部書記杜月告訴記者,這一想法得到了大家的支持。“我來帶一個頭,明天就安燈。”該社杜德基、杜雲等黨員說。大家商定由該社黨員帶頭在自家屋門先安裝電燈,然後引導群眾安裝,亮燈戶按單雙號輪流開燈,開燈時間為冬季18點,夏季19點。有了黨員的帶頭,其餘群眾很快也在屋前安起了電燈。該社黨員杜德基告訴記者,雖然每家每戶要自己安燈,出電費,但大伙都很樂意來做這事,不僅方便了自己,同時也方便了大家。
  同時,鎮黨委覺得只安燈還不行,支持村上巡邏隊加強小區巡邏,還為小區安裝了5個“天眼”,並將監控平臺設在鎮派出所,實現了小區主要路口的監控全覆蓋。
  尊重民意 村裡的事就好辦
  “不僅亮燈的事是群眾討論決定的,連小區怎麼建也是群眾說了算,我們在香林村‘小組生’綜合體建設中,始終突出群眾主體地位,充分尊重群眾意願,鼓勵和引導群眾自己議、自己定、自己乾、自己管。”該鎮黨委副書記孫正勇說,在項目設施中,鎮上先後組織該村群眾召開戶代表大會決定是否實施該項目,讓群眾參與項目規劃方案評審確定小區的建設風貌和戶型,讓群眾參與基礎設施討論確定小區基礎設施怎麼建,讓農戶推選業主委員會監督項目質量。
  這些天,小區群眾又在商量物管費的收繳問題。杜月說,由於小區規模小,專業化物管公司不願接手,業主委員會討論形成了共識,小區實行自主物業管理,在小區推薦1名牽頭管理人員和2名保潔員負責小區的清潔衛生,並根據戶型不同確定物管費。“黨組織發揮核心引領作用,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群眾的事,群眾說了算,村裡的事就好辦多了,我們也省心省事。”杜月說,確定物管費的收繳後,幾天時間大多數群眾主動繳費。
  何俊天 米成崗 本報記者 楊華春 文/圖  (原標題:有電燈 有“天眼” 有了更多安全感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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