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廈門7月13日消息(記者韋雪 馬寧)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廈門工作的徐小姐反覆高燒,去集美的廈門市第二醫院就診,但在輸液過程中她卻意外發現,註射液竟然已經過期半年。近年來,醫院使用過期藥物不是偶然事件,杭州、南京等地以前也曾曝出過正規大醫院將過期針劑、藥品開給老人與嬰兒的事故。
  過期註射液輸入病人身體是否會產生副作用,副作用又會給患者造成怎樣的後果,我們不敢隨意妄斷,但作為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醫院,居然頻頻出現類似發售和使用過期藥品的現象,實在令人氣憤,更讓人深感不安。
  據瞭解,廈門市第二醫院是集美區最大、醫療條件最完善的三級醫院,在藥品管理方面,無論是藥品入庫登記,臨近有效期的清理登記,還是藥品發放時的仔細核查,都應有嚴密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這樣一個醫療條件看似完備的醫院為何會將過期半年的藥品為病人註射?醫院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26歲的徐小姐,住在集美。因為連續幾天反覆高燒不退,7月4號晚上,前往廈門市第二醫院就診。在輸液過程中,徐小姐無意發現,輸入自己體內的葡萄糖氯化鈉註射液竟然是過期藥品:
  徐小姐:當時我打到一半的時候,無意中就抬頭去看嘛,就看到藥水在包裝上的日期就過期了半年嘛。包裝上生產日期是2012年12月,保質期是到2014年1月。
  徐小姐趕忙叫來護士,換掉液體。徐小姐說,當時護士直接換上了新的液體,並沒有把輸液管拔掉。
  護士就馬上把液體換掉。她只是換掉了那袋藥水,並沒有把我整個的輸液管給換掉,輸液管裡面還是過期的藥,後面我就說,我說你不把這個換掉不會有影響麽?她就說,這個不會有什麼影響。
  實際上,這並不是徐小姐在廈門市第二醫院第一次遭遇到輸液藥品存在問題:
  徐小姐:之前三號去的時候,他有兩袋藥水也是有問題的,他的兩袋藥水是有橙黃色的東西,就是有混濁物嘛,我也有跟護士說,護士看了過後就讓我拿到藥房換過,換過之後說是沒有問題就讓我去藥房掛了點滴。
  兩次就診,兩次藥水都出現問題,在廈門市第二醫院的就診經歷,讓徐小姐不堪迴首。
  徐小姐:我就來了兩次,兩次藥水都有問題,我說我不敢在你們醫院繼續治療。
  當晚,急診藥房的值班人員得知此事,曾向徐小姐表示歉意,並解釋說,因為庫房盤點,工作人員疏忽,才會誤取了過期藥。
  廈門第二醫院藥學部主任卓雙塔:這個事件發生在7月4號晚上11點左右,5號我們從科室的層面對藥房進行了排查,排查結果我們也沒有發現其他的,這是一件裡面的一包。我們也讓當事人寫了一個檢討報告,描述中是說那天病人也挺多的,拿到這個藥的時候這個藥架上沒有藥了,他就去堆放的那邊去拿來一包,沒有仔細核對。
  而徐小姐則擔心註射了過期藥品是否會對自己造成傷害,廈門第二醫院則表示會對患者負責到底。
  廈門市第二醫院副院長、醫務部主任劉永前:經過這幾天的觀察,這個患者已經沒有再發燒了,我們醫院也承諾會對患者進行進一步檢查,雖然她不在發燒了,但是究竟有沒有問題,我們要經過一些檢查,比如說抽血化驗檢測有沒有微生物這樣的東西,這也是對患者負責的態度。
  7月11號,記者再次來到廈門市第二醫院急診樓藥房,當時藥房的工作人員正在整理藥房,裡面除了藥架上的藥品以外,靠牆的位置還有很多沒有開箱的藥品,整箱地堆放在一起,有一人多高,事件中過期藥品當時就是堆放在這一堆藥品中,卓雙塔表示,醫院已經對所有藥品進行排查,沒有發現其他過期藥品:
  卓雙塔:急診藥房目前沒發現其他品種,只有這個品種。今年我們做過3次排查,制度上也都有一些相關的有效期查對制度。我們有一個六個月的預警制度,會做一個與判斷,是能夠在有效期用完,還是說滯銷了,要趕快做退貨處理,或者是其他的相關處理。
  廈門第二醫院關於藥房的藥品調劑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到,“每次配方前,應按查對制度查藥品質量、效期、校對名稱、規格、數量”,既然按照規程應該有查對有效期這一項,為什麼會把過期的液體拿給了護士?卓雙塔解釋,由於藥房人員不足,藥房人員違規操作才導致了“過期藥品”事件的出現。
  卓雙塔:正常是藥師拿到處方,首先審方,有沒有配伍禁忌,它的完整性有沒有符合藥方管理辦法,下來就是配方的操作,這它就要對藥品,要對規格,要檢查藥品質量和效期。如果是兩個人(上班),第三步就是另外一個人做,覆核,那天應該是凌晨了,半夜十一點半多了。
  廈門市第二醫院副院長、醫務部主任劉永前也承認,醫院在藥品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今後會加強管理:
  劉永前:我們在藥品使用和管理上存在比較大的問題,我們覺得這個事情我們有責任。我們馬上進行了徹底排查。包括藥方、護士站,柜子里的一些積藥。我們感覺在這方面管理是需要加強的,我們會對工作人員以教育為主,反應了她責任心不足,接下來我們也會依據醫院的制度進行進一步處理。這個事情作為管理者我們很內疚,沒有把工作做好。今後定期要做核查。
  藥品不像食品,快過期了可以趕緊吃;但藥品超過了“服役期”,就成為了放之無用、棄之可惜的危險品。如果院方處理不當,那麼患者的生命健康就難以得到保障。給患者使用過期藥品,不僅僅是因為醫務人員的疏忽大意,也暴露出廈門第二醫院混亂的管理制度,以及對患者們的不負責。
  然而,諸多醫院又頻頻曝出使用過期藥品的事件,其背後是否存在利益驅動、不法分子違規操作的可能,我們不能妄自推測,但至少監管部門應該深入調查,最大程度上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  (原標題:廈門市第二醫院給患者註射過期藥品 被指管理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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